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《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6〕17号)的相关要求,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2016年4月27日(周三)上午9:00--11:00
二、地点
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行政楼1002会议室
三、相关要求
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1.本人身份证;
2.报名表;
3.本科及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,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的提供在学证明;
4.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,应届毕业生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及三方就业协议;
5.党员证明材料。
四、其他相关说明
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;未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
2016年4月22日